周五的意外事故,交警觉得对方无责了

周一人太多,排队等了半天,然后看了监控,发生事故的是一条大路,四车道,中间有绿化带隔开,车流很大,对方车辆是十字路口小路出来横穿绿化带左转,路口没有红绿灯,对方车先是斑马线前停了一会儿,然后缓慢的开出去左转,车头过斑马线后,我家人骑电动车从他左方非机动车道直行过来,离他2米左右急刹车,估计捏了前刹,所以发生侧翻了,电动车车速最高30,摔倒在离他车1米左右,他刹车停顿一下就继续左转走了,家人右半边全部划伤,去了下医院没啥大碍。交警说对方开车没什么过错,很标准的停车观察后缓慢通过,喊他过来也没意义,说我这边骑车太快,路边没遮挡应该及时看到车了减速。 然后我说不是转弯让直行嘛,交警还是说我们这边骑车没减速,刹车距离太远,不好判断,如果撞上了才有责任。然后就让我们走了。所以路上骑车还是慢点吧,摔倒一次人痛还耽搁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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