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小区开发商建的的板房,板房在小区内 原来上一任超市老板都是租着板房干超市 2013年开发商把板房卖给上一任 由于没有房产证,所以写的是一个转让协议,甲方是开发商 乙方是上一任老板。
去年我家从上一任老板手里接手了这个板房,也是写了转让协议 甲方是上一任老板 乙方是我们家。 今天接到城管的电话有人举报说遮阳了,我就说这个房子在十几年了都不遮阳,我们接手了就遮阳了。城管来了后看了看说这属于违章建筑 拿出了合同给他们看了 拍了照片 又说等待土管局的认定看看是不是违建 。。。。。
小区开发商建造的板房在小区内不应该属于违建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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