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入职了一家公司,老老实实干了一个多月不让我干了,说辞是觉得不合适。也没赔偿
我说你给个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吧,不给我开。
让我签一个离职证明,上面写着与公司没有任何纠纷,那我是肯定不签的。
这家公司之前骚操作挺多的,也被很多人仲裁过。
现在遇到2个问题:
问题一:入职时候签的合同不给我,也不知道盖章没有,我如果以未签合同提起仲裁,到时候他肯定把合同拿出来了,那么我仲裁时候应该怎么写
问题二:我让公司出的证明,公司不出,公司出的证明,我不签字,那么仲裁的时候如何证明我是被辞退,而不是主动离职的。难道这几天我还要正常来 公司打卡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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